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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印花税征收范围

时间:2024-05-15 21:07:08  来源:杭州要账讨债公司

  借款合同印花税征收范围

  借款合同印花税涵盖了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协议以及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抵押合约等各类合同文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诸如财产租赁、仓储保管等具备合同形态特性的凭证亦需依据其性质缴纳相应的印花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借款合同印花税如何算

  我国对于合同的印花税有明确规定,每一种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标准,借款合同的是按照借款的金额大小,总借款的一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的主体是提出订立合同的人,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自然人提出要向金融机构、银行这些借款,所以一般就是借款的人承担纳税了,把单据当做合同,不另外订合同的也可以直接在单据上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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